【樂人專欄:樂言】音樂人看港鐵「大型樂器預先登記計劃」-胡喬立

O 2015/10/16    瀏覽: 8636 次


 

音樂人看港鐵「大型樂器預先登記計劃」 古箏學生於大圍站被被港鐵職員拒登車一事,在香港社會釀成軒然大波,而港鐵公司因民意洶湧,由最初的強硬立場,不歡迎攜大型樂器人士,到立場軟化,作出公眾諮詢行李有關檢討附例。
 
奇怪的是,諮詢期才剛結果,就急著回應公眾訴求,不需歸納,不用仔細研究,即日便宣佈港鐵已在着手制訂為攜帶大型樂器乘客而設的「預先登記計劃」;光速召開記者會,難道是港鐵有感早前的公關策略失敗,現在要急着要平息公憤乎?
 
以音樂為職的人,和普羅打工仔一樣,沒有哪個想長途跋涉才抵達辦公地點。交響樂團樂師,最好不就是住在日常排練地點隔鄰的家嗎?音樂教員,住在學府內的職員宿舍就最理想不過。有誰想拿著樂器──音樂人的搵食架生和命根子──跑幾十公里去上班?而且很多音樂人的工作地點不固定,為遷就學生、比賽評判和考試官等,一天趕路上百公里,不是罕見事。
 
為何香港人上班要如此費時失事,就要追溯以往的城市規劃;上世紀中葉,鄰近地域政局動盪、天災人禍,大量難民逃港,致香港人口暴增。當時政府祭出了「衞星城市」計劃,把日趨擠迫的市區人口,有系統地徙置到郊區新市鎮。但後來計劃只完成得半桶水,居所的確是遷移了,但工作地點卻仍主要集中在市區,龐大勞動人口每天上下班時間往返,造成全港交通系統沉重負擔。在解決交通問題上,政府一向主張市民利用鐵路,不鼓勵路面交通;甚至在新界西北部設定鐵路專營權,所有集體運輸由鐵路公司包攬,排擠其餘路面交通工具;在有關法例的護蔭下,港鐵大可向屯門元朗兩區、佔全港六份之一人口的居民誇口一句「捨我其誰」!
 
香港音樂人,除非負擔得起本土的「奢侈品」私家車代步,否則難免要乘搭公共交通工具。鐵路列車,正是眾多接駁新市鎮至市區的交通工具之中,車廂和車站空間最為寬敞、上落最輕易者;攜帶大型樂器時,選用鐵路,理應為上算。可惜,對於行李尺寸限制最嚴格的,卻正正是營運全港絕大部分鐵路線的香港鐵路有限公司。
 
時至二十世紀下半葉,新市鎮人口越來越多,三十多年前九廣鐵路英段被重新規劃成連接市區與新市鎮之快速鐵路(以當年的標準);從柴油火車行駛的單軌鐵路,變成電氣化列車雙向運行。而基於市民的需求模式,當時選用的列車車廂,是座位較多,附行李寄存設備的「市郊型」電動列車。引發事端所在的大圍站,本來正是九廣鐵路英段南下九龍前的最後一站,亦是沿線北區、大埔、沙田及馬鞍山幾個新市鎮居民通勤往返市區的必經之路。  
 
轉眼三十年,港鐵的服務質素改善「有目共睹」,車卡倍增,班次加無可加、列車座位減無可減(車費卻只有加、不曾減);「有趣」的是,同期香港整體人口由五百萬變成七百萬,實際(只)增加了二百萬。為何港鐵系統表現,由當年綽綽有餘,快捷妥當,變得異常吃力,由日出至入夜,全日營運皆似繁忙時間,無論歸咎政策失誤還是鐵路營辦商低估乘客數量,運輸及房屋局都責無旁貸吧。
 
行文至此,終於觸及事情關鍵──鐵路沿線水貨活動。水貨走私,本來就有之,以前大陸物價便宜,帶貨到港轉售獲利甚豐,但仍屬個別人士行為,加上當時有九廣鐵路公司和海關人員不時嚴厲執法,情況尚且受到控制。
 
到近幾年,內地頻頻爆出黑心食物、有毒奶粉等新聞,消費者對自家生產商品開始失去信心,並大量搶購外國製品。碰巧在較早時(2007年)經過重組合併的港鐵網絡完善,水貨客因利成便,使用港鐵作為廉價跨境物流通道,以香港作中轉站,運送貨物北上內地兜售,並有趨向集團式營運之勢,使鐵路沿線乘客大受影響。港鐵有鑑於此,為打擊水貨客濫用服務,於2009年實行「統一乘客行李限制」,以原本市區地鐵線的運作模式,全面取代跨境鐵路線原有規例,取消貨票及行李託運,同時也撤去原本專責行李貨物的車站督導員崗位。經年累月,卻原來行之無效;水貨客依舊猖獗,而一刀切的「行李限制」,更為真正乘客帶來不便。  
 
今次事件引發社會熱烈討論,正是港鐵職員鐵板一塊,依著條例「公事公辦」,對「違例」乘客發警告信,明言再犯便要上告法庭及罰款。
 
地鐵列車運行在路軌之上,路軌之下則是香港土地。本已受「土地問題」困擾的香港人,擠出僅餘空間給港鐵公司營辦鐵路,換來的卻是不近人情的服務。市民不平則鳴,港鐵公司卻祭出諸多刁難、有違實際需求之條例,美其名為「依法辦事」。
 
崇尚公平的社會制度之下,豈能任由一家以股東利益為依歸的上市公司,仗靠政府的鐵路優先政策,而佔用公共資源獲利。當有乘車需要的市民被拒於閘外時,仍大言不慚說批評人家「不受歡迎」(原文:“Who dare to carry their own instruments are no longer welcome to travel on the MTR.”)。在一眾感到無奈的音樂人眼中,港鐵公司當是惡霸無疑,而且是個欺善怕惡的惡霸,無能力解決問題癥結,卻轉向無辜市民開刀。  
 
究竟音樂人應該使用哪種交通工具才恰當?火車車廂也容納不下的「大型行李」,難道可以放到的士行李箱嗎?樂器是音樂人的隨身物品,似乎又不合符政府「客貨分家」的輕型貨車營運法例。而身為港鐵大股東的特區政府,為此事而發出的新聞稿也夠敷衍,例如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就「大型樂器預先登記計劃」表示,政府歡迎港鐵有關規範措施,又稱單憑港鐵職員運用酌情權執法,將造成混亂。
 
正當政府以行政手段「推銷」鐵路之際,巴士公司卻不斷改善服務,留住乘客,今天香港的巴士舒適程度有如外國長途客車(Coach);一人照顧百多乘客的巴士司機,身兼數職(司機/稽查/車長),時常能夠因應實際環境及乘客需要而酌情判斷,而未覺混亂;至少本人從未聽聞過有攜大提琴乘客付出車資後被拒乘車,而大提琴本身確有可能超過1/10立方米之行李大小規定。
 
除非真正的大型樂器——體積或重量過大,個人不易攜帶——如定音鼓、低音大提琴等,會預先經由主辦單位預備,音樂人上班時需自備樂器,而且這是業界的專業操守;除非身處由教育單位安排個人前途的極權政府,音樂人小時,基本上都有機會自由選擇主修樂器,學習期間慢慢培養出興趣,再經刻苦練習方能成就專業。選了大型樂器為終身興趣的樂手,不應受到如此懲罰,反之他們比其他人付出更多「勞力」,大家更要予以尊重。
 
希望今次港鐵從善如流,並檢討有關附例,用更針對性的規條掃蕩水貨客,而不是為有需要的市民添加麻煩。個人認為,單人可以搬運並妥善保管的樂器,便可以照常使用港鐵服務。
 
最後一提,被港鐵有關職員在新聞稿中舉例作「大型樂器」的豎琴,是一件貴重而又精巧的樂器,搬運過程往往由專車接送,鮮有聽聞有人會自攜豎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胡喬立
 
作者簡介
音樂從業員
寫作軟件初階使用者

胡喬立

音樂從業員 寫作軟件初階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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