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樂人專欄:慢談.漫談音樂教育】給初學者的爸爸媽媽(一):成長需要-Miss Carol
經過了兩歲的反抗期,三歲的小寶寶正式踏入學前期(3-6歲),這時侯的小寶寶已有一定的音樂能力,例如:
- 零碎地哼唱出曾聽過的音樂
- 舞蹈動作開始出現更多變化
- 會和其他小孩子一起唱著不夾調子的歌曲
- 追索出聲音來源
- 集中注意力傾聽音樂片段
當小寶寶踏入四歲時,能力更會大為提升,可以:
- 作出戲劇性的律動
- 喜歡玩弄樂器
- 用自己的聲音或物件模仿節奏或旋律
- 辨認音色
- 完整唱出有規律的樂曲
- 當樂曲有歌詞曷,會先學懂歌詞,再學會節奏、樂句及整體曲調
- 理解簡單的樂曲
- 進行簡單樂器演奏
爸爸媽媽讓這階段的小寶寶學習音樂,除了可能培養到小寶寶的絕對音感,當樂器課加入各種互動的活動時,更有機會加強小寶寶的合群性。
三歲的寶寶學習音樂以「傾聽」為主,藉著聆聽認知強弱、音色、音高等音樂知識。
四歲的寶寶學習音樂以「聽記」為主,藉著已認知的經驗,分辨出音色、音高、速度,並建立起對音樂結構的雛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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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 Carol